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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于对丹麦托普索WSA湿法制硫酸工艺酸性气焚烧炉燃烧器综合考察与评估,建议该设备采用进口品牌,其理由如下:
1、 酸性气焚烧炉燃烧器本体及烧嘴喷头材质耐腐蚀及耐高温要求高。
2、 酸性气焚烧炉燃烧器耐火材料及烧嘴耐火材料须耐强腐蚀。
3、 酸性气焚烧炉燃烧器须满足过氧燃烧及高速旋流混合燃烧特点。
4、 丹麦托普索WSA湿法制硫酸工艺使用的进口酸性气焚烧炉燃烧器均运行状态良好,装置硫酸回收效率高,运行稳定。
5、 酸性气焚烧炉燃烧器须满足灵敏的自控自检要求,紫外火焰检测器及长明点火器须运行稳定且可靠。
6、 国产相关类似设备均在实际应用中出现很多设备技术问题,燃烧器材料腐蚀老化严重,耐火材料腐蚀坍塌、以及燃烧不充分、自控系统运行不可靠等问题。